包養酒女感情生變 2人互控誹謗傷害

新竹縣1名40歲已婚的江姓男子,3年前在援交網站結識酒店小姐林女(23歲),江男多次花錢與林女嘿咻,日漸發展成包養,林女成了小三;林女不斷以要求補助房租、生活費及買電腦做網拍生意,向江男索討包養費,後因2人感情生變,去年5月江男前去索討先前付出的錢財,動手毆打江女導致受傷。

林女不滿,隔天竟在臉書「新竹人交流一下」社群中,以「關關兒」名義張貼人肉搜索江男,40歲左右,身高材高瘦約175、75、住竹北,車牌號碼白色休旅車,…恐嚇、勒索、散不實謠言…還逼少女去應召酒店上班,私闖民宅搶奪少女財物…」等不實文字及江男照片1張,供不特定人士瀏覽,毀謗江男,江男事後發現,控告林女加重毀謗,林女也反控對方傷害。

新竹地檢偵結,認定江男、林女涉嫌明確,因此分別遭傷害罪嫌及加重毀謗罪嫌起訴2人。(楊勝裕/新竹報導)

 

出處 蘋果即時 2015/03/20 18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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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對於這個報導~
很多包養確實是從性交易開始的
這也很容易因為不合而鬧翻
男方回去向女方討回之前所花費的錢財
但這就像把送的名牌禮物等要回是一樣的
更何況是要一些難以計算的
有時候以暴制暴
反而會讓自己也觸犯法規
似乎也沒好處
包養最好還是好聚好散
一開始可以說好立下合約的話
沒共識時也有個依據